第(3/3)页 审判台席位上,蒋峰将公诉人以及受害者一方的陈述观点听取后。 接着开始对三名受害人进行询问: “三名受害人,吴艳,何娟以及李冰。” “伱们三人控告夏明远对你们实施猥亵和骚扰。” “你们所控告的猥亵,能不能够当庭具体的描述一下?” 受害人席位上,吴艳的表现显得很干脆利落:“能。” “那个夏明远就是借助着其他的理由,对我们进行处罚。” “每次对我们进行处罚的时候,他的手都会从肩膀那里不经意的触碰我们的隐私部位。” “对于这一点,我们很反感,但是因为他是我们学校的教导主任,我们也不敢多说什么,生怕他给我们穿小鞋。” “还有.…我们说他骚扰,是因为学校里面还有其他的不好的学生。” “可是我们三个,是被夏明远叫到办公室内最多的学生。” “这难道不是骚扰吗?” “他说他没有讲一些什么不好的话,可是他明明就有。” “他的办公室是单独的,有时候会问我们喜不喜欢他这种男人,问我们有没有兴趣干嘛干嘛。” “.….” 吴艳的陈述非常的流利,并且从观点来讲,非常的清楚和清晰。 压根不像一个未成年的女学生,所能表达出来的。 并且从主观意愿上,吴艳对于夏明远的行为陈述表现的非常具有恶意。 在吴艳表述完以后,苏白当即举手示意:“审判长。” “我想请问被害人一个问题。” “在你刚才的陈述当中,夏明远故意侵害你的隐私部位,以及经常把你叫到办公室来进行骚扰。” “可是你在当时为什么不选择报警?” “为什么不选择告诉自己的父母和家人,而是在被学校以违反校规校纪开除以后。” “决定对夏明远进行控告立案审查?” 吴艳稍微犹豫了几秒:“因为我当时不知道,我当时害怕,可是我被开除之后,我就不害怕了。” 你陈述的这么清晰,现在说你当时害怕? 这个角度根本站不住吧? 这个时候,审判谈席位上的蒋峰再次开口发问: “夏明远,根据受害人的陈述,陈述你在对受害人行为时,具有触碰到隐私部位的情况。” “对于这一点你怎么解释?” 夏明远摇头:“审判长,我绝对没有过这种行为。” “在我的认知里,我是绝对不会对学生做出这种事情来的。” “这完全是在侮辱我的人格和我的尊严。” “嗯.…对于这些暂时不提,那你认为你有没有可能触碰到?” 夏明远听到这个问题,陷入沉思。 有没有可能触碰到? “这个有一定的可能,但是在我的记忆中,没有过这种情况。” “那么你怎么能够证实,没有这种情况?” “根据你刚才说的,你也说过了有可能会触碰到。” “那么你是不是触碰到了,但是在庭审上,因为受害人没有证据,所以你一口咬定,自己没有触碰到.…” “你能不能用客观的事实证明一下,你没有触碰到受害人的隐私部位?” “或者说,你触碰到了,但不是故意的。” “你能不能拿出你在主观上不是故意的证据?” 在听到第一个问题的时候,苏白觉得这个问题还很正常。 因为在庭审上需要考虑各种可能性,需要深入的了解具体的情况。 可是最后几个问题是什么鬼? 让犯罪嫌疑人用客观事实证明来证明他在主观上没有故意性!? 先是问有没有可能,存不存在不小心触碰到了。 然后再以这种情景套入进现实情况。 让夏明远自己证明自己无罪.… 所以绕来绕去,都是TM的,想要走个正常流程来判决夏明远有罪是吧?! … PS:求求月票~ 手机版: 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