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婆子回来了,扛着一个不算大的木头巷子。 打开锁,里面是果真是廖苗氏丢失首饰。 “没有处理,是打算等钱少恩被斩首案子尘埃落定再拿出来处理?”宋宁拿着簪子,起身再一次看向杨正和,“你有一个好弟弟!” 杨正和冷嗤一声,咬牙切齿地道:“是,我确实有一个好弟弟!” “可惜,你不珍惜。”宋宁道,“你还有一个好妻子,你非但不珍惜还要致她于死地。” “可惜了你的好家境,生来含着金汤匙,可你却并不满足。” “可惜了你的这副好皮囊,斩首的时候不知疤是不是也好看些。” 杨正和攥着拳头反问道:“大人认定了能定罪?” “不服去申诉,但依本官看,此案稳的很!”宋宁眯了眯眼,走到公案后拍了惊堂木。 “天权二十一年四月,苏青娘被杀一案,本官今日在此推翻原判,证王学柱清白无辜!” 人群传来欣喜的喧哗声。 “在经由七个证人的证明下,理清了案发前一天以及当夜的嫌疑人杨正和的时间线,证明杨正和的时间线和杀人时间完全吻合。在张村村民张松岭的供词中,案发早晨他亲眼看到男子弃尸,并在其身后捡到死者银簪一只。” “由竹林酒馆的小厮证明,杨正和在林子走动,并在他指领下挖到死者苏青娘生前所穿衣物。” “其亲弟杨正本在竹屋找到死者苏青娘当日所佩戴的耳环一只。” “综上,杨正和杀人嫌疑确定。” “有关平元二年,廖苗氏被害案,经由六位证人证明,杨正和于案发当夜出现在廖家胡同口,并由其亲弟杨正本提供,在他书房里找到的死者当天失窃的首饰,核对后,确实是个死者所有。” “经由比对现场被面留下的脚印和杨正和一致。” “经由证人证实凶手所穿斗篷和目击证人所看一致。” “经由两位证人确认案发前一夜,见过穿同一件斗篷的男子出入廖府。” “可证,杨正和就是杀害廖苗氏的凶手!” 宋宁拍惊堂木的,大声道:“按《周律.刑律.人命》杨正本谋害两人性命,毒杀结发妻子未遂,并与人通奸等罪名,今判为斩立决!” 她话落,门口想起一片欢呼声。 “你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!”宋宁望着杨正和道,“史上,大约不会再有哪个案子,有这个案子的证人多,涉及的人之广。” “也没有全城人一起回忆推理的场面了。” 杨正和怒道:“宋大人果然好手段!” 错别字上午来改,困的不行了先去睡觉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