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第一次案发现场,是在夜总会附近。 那个时间段的车流量非常大,光调取的车牌号,就排满了五页a4纸。 找到中间,小李眼前一亮,“头儿,找到了,在这儿……” 不止夜总会,南郊荒地那边,也有陈绍庭的车牌号。 到现在,三件案子,终于串联起来了。 陈绍庭的嫌疑,非常大。 江源有点激动,“队长,抓不抓?” 程锋喝了口水,“证据还是不够。” 这确实。 即便证明,那天晚上去火锅店吃饭的人是陈绍庭,也不能直接证明他是迷奸宋珊的凶手。 第一,没有清晰的监控,证明他掳走了受害人。 第二,受害人没看见对方的脸,无法指认。 第三,受害人体内没有体液残留,无法进行DNA比对。 第四,陈绍刚应该不知道他弟弟做过什么,从他身上,很难挖出的证据。 证据还是太少。 单凭一幅画像,也没办法定罪。 这案子,还真磨人。 唐安安琢磨半天,想到个办法,就是不知道队长同不同意,弯下腰,往他办公桌上一趴,和他商量, “队长,要不咱们钓鱼吧,把证据吊出来。” 程锋看她,“谁上?” 唐安安说:“我。” “头儿,我觉得行,不过太危险,不能让咱们大神出马。”小李凑过来,出主意, “咱们派个人,穿上白裙子,画个妆,来个男扮女装不就行了吗?” “也行。”小张挠头,“就怕嫌疑人不上钩。” 老王笑出声,“就你们几个,人高马大的,穿上白裙子,也不像女孩子。” “办法,是个好办法。安安去也行,咱们把保护工作做好。” 目前,这确实是搜集证据,最快,也最有效的办法。 不过这点子用不用,怎么用,还得等队长拍板。 程锋没说行,也没说不行,只吩咐,“查一下陈绍庭的资料。” “是。”小李坐好,把陈绍庭的名字输入数据库,查找具体资料, 【陈绍庭,男,三十岁,未婚。】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