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摸了一下刀子,果然,该死的人如何都活不下去的。 他等着叛军靠近,杀死一个就是赚到了,只可惜地里那些残余的粮食,他还没有来得及收割,只可惜村里的还有几个疯婆子还有几个不能动弹的老人家,无人俸样咯。 叛军的马儿奔驰起来,从他身旁驰骋过去,他手里的刀突然划过。 银芒闪烁。 落在眼睛发红,脸带狞笑,一身淫邪的叛军脖颈上。 一刀致命! 他为何是跛脚呢? 因为曾经也参军过! 在战场上出了事儿,就回了老家。 先前乱军偷袭小镇之后,他就想办法给当初的大将军写了一封信,恳求大将军带兵,将那些叛军一一处置,也不知道曾经首领陆大将军什么时候能收到信。 他能做的只是等! 现在等不下去了! 那杀死一个叛军,用他这个跛脚的性命换取,不亏了。 他站在原地,发现对面的剩余的叛军竟然手里拿着弓箭,对着他比划。 立马将马上坐着的死人踢下来,翻身骑在马上。 这一跃仿佛人回到当年,依旧是新兵营里的一个小兵。 骑着马夺了被他割喉男人的刀,朝着小队乱军杀去! 弓箭落在身上,射穿他的身体。 手里的刀子握紧,他如何都得再杀几个,这样才能死的更值得! 马儿行走的速度更快,抡起手里的刀子朝着对面伦乱军杀去,撕拉一声,是刀刃跟皮肤接触的动静,他又杀了一个。 身体里的力量在流逝。 不过问题不大,还可以再来一个。 进攻就是,不用回守手臂被划伤,大.腿被砍下来,胸膛又钻入两把冷兵器,他似乎没有力气了。 他要倒下了。 手里的刀子轻轻一动,再次杀了一个人。 一个人杀了五个。 不亏! 原本他应该死在沙场上的,跟那些战友们,一起唱岂曰无衣,但是因为跛脚退了下来,现在依旧马革裹尸。 不亏! 不亏! 嘴角露出笑来,眼睛盯着蓝色的天空。 白云悠悠,又风吹过。 风声里似乎带着当年当新兵时的口号。 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! 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!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