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第455章苏律师.…我也没办法,只剩下一间双人房了 受教育权的主要规定来源于《宪法》和《义务教育法》 宪法中明确规定了,受教育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。 在这个案件当中,叶美珍的做法明显的侵犯了刘梦雅的受教育权。 因为她代替和顶替了刘文雅去上大学,剥夺了刘文雅的受教育的权利。 办公室内。 苏白揉了揉眉心,然后扭过头看向李雪珍: “嗯。” “案件的事项是了解的差不多了。” “你好好整理一下案件的具体情况,然后再出差。” “.….” 出差? 听到出差两个字,李雪珍眼睛一亮,心里一喜。 想着王可欣给自己的出谋划策,连连点头: “好的苏律师.…我会好好准备的!” “.….” 另一边。 在从南都回来后,刘文雅的心情就一直非常的不错。 因为从她的角度来看,她当初被叶美珍顶替进入大学。 已经算是完全的改变了自己的人生。 如果没有叶美珍顶替她,她也不可能成为现在这样。 虽然说她对于现状没有太多的不满,可是谁不想过上更好的生活? 如果当初叶美珍没有顶替她,而是她进入到了大学。 有可能叶美珍现在的生活,就是她的生活。 不管怎么说,这件事情是叶美珍做错了,就必须要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。 刘文雅正准备,给李雪珍发消息询问一下什么时候可以起诉。 可是这时候。 门外突然响起了一阵的嘈杂声。 一群人,吵吵闹闹的闯进了刘文雅的家里。 刘文雅抬头看过去,正是当初让女儿顶替她上大学的村支书,叶远东。 叶远东带着一群人,闯进门看到刘文雅,就开始大声质问: “我说文雅,你这是什么意思嘛?” “咱们都是一个大村的,虽然是不一个姓,可咱们的关系很近啊!” “我知道当年我让美珍顶替你去上大学这件事情,是我做的不对。” “说实话,这些年我也都过得非常的愧疚,每次想到这件事情我都觉得对不起伱,但是.…我是不是已经道歉了?” “我也答应给你三万块钱的补偿,你去执法部门闹过了,也去教育部门闹过了,这些我都没有拦过你吧?” “我是不是好好的在和你商量,好让咱们好好的和解和解。” “至少我给你拿钱了,想要改善你的生活了是不是?” “但是你干嘛还要去南都,还想要请大律师,去告我家美珍啊!” “我说文雅,这件事情能不能就这么算了,都过去这么多年了,咱们翻篇行不行?” 叶远东嘴上说的很诚恳,但是脸上的表情,却显得的不是太在意,也没有任何的愧疚。 说白了就是说说表面话。 实际上这些话里面,或者说这一次带了这么多人过来。 还有一种逼迫的表现。 面对叶远东的逼迫以及道歉,刘文雅表情平静。 叶远东是道歉吗? 肯定不是诚心实意来道歉的。 只不过,叶远东知道了她要起诉叶美珍。 害怕影响叶美珍的前途,所以过来找她和解。 至于说的愧疚,根本不存在。 如果愧疚的话,那么在她没有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为什么,没有说过要补偿她。 没有做过任何补偿她的事情。 再有。 叶美珍当初考上大学,以及工作都落在城市里后,每次回来叶远东都会摆酒。 在酒桌上还经常会调侃她。 用她现在的生活,来衬托出叶美珍当初考上大学是一件多么多么厉害的事情。 如果叶远东心里面存在一丝的愧疚,他还会这么说嘛? 肯定不会! 所以对于叶远东这一次上门的目的是什么。 刘文雅心里面都非常的清楚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