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“这就是我们的想法,我女儿现在正躺在病床上,医生说还有很大可能性醒不过来!” “我们凭什么谅解他们?” “做错了事情就应该受到惩罚!” “不管法院怎么判,我们都不谅解!” 听到朱芸母亲激烈的陈述,孙正平微微点头。 “好的受害人家属,法院已经听取了你方的意见。” 随后又驳回了万向东申请谅解的请求。 “受害人家属不同谅解。” “那么庭审继续吧。” 法槌敲响? 万向东心里长叹口气,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多说什么。 只听审判台席位上,孙正平继续开口: “目前庭审的情况都已经非常的清晰。” “黄雪梅在庭审上已经将所有详细经过进行了陈述。” “证据确凿,事实清晰。” “对黄雪梅投毒一案,目前做出的总结是,黄雪梅在客观的事实上,在相应的行为上,有着故意性。” 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故意投毒致人重大残疾或死亡,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无期徒刑,死缓或死刑。” “目前对于黄雪梅犯罪事实各方已无异议。” “下面进行法庭陈述。” 孙正平的话直接挑明了,故意投毒致人重大残疾,这一点是已经判定清楚的,是具有事实依据的。 并不是反驳就能消除这种客观事实依据。 法庭陈述是利用一些客观的事实。 例如说未成年或者是精神上有疾病,再或者是其他的主观行为。 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减免处罚或减轻处罚。 这是庭审上各方都非常清楚的一点,所以对于审判长要求直接进行法庭陈述。 各方心里面都清楚,这是关于刑期的最后确认。 首先是检方。 听到要求进行法庭陈述,陈乐深吸了口气。 这个案子进行了法庭陈述,可以说非常的不容易。 从一开始他就接手了这个案子,到经历了一次延期庭审,以及现在的黄雪梅认罪认罚。 每一步都非常的困难。 陈述完相关情况,这个案子他总算可以松口气了。 对于法庭陈述,陈乐的陈述相对来说比较客观。 “检方法庭陈述如下:” “对于黄雪梅投毒其室友朱芸一案,检方认为在本次庭审当中,犯罪事实清楚。” “在一开始的时候,黄雪梅并没有认罪认罚,态度相对来说比较强硬,干扰正常的司法流程。” “根据刑法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定来讲,黄雪梅所涉及到的罪行情节严重,” “基于以上,我方认为应当对黄雪梅进行从重判处。” “我方坚持推荐刑期:死缓。” “审判长,我方陈述完毕。” 陈乐最终的推荐还是倾向于死缓。 在听到陈乐的法庭陈述后,万向东微微皱眉,开始了自己的法庭陈述。 陈述的角度依旧是那个角度。 当然,依旧是那个角度的原因是,因为从其他角度来讲,没有什么可讲的。 最后在讲了几句后,万向东将法庭陈述的权利,交给了黄雪梅。 面对着自己是判轻判重,此时的黄雪梅在庭审上留下了眼泪,声音有些沙哑的开口: “审判长,我当初真的没有想那么多,虽然说有一定的故意成分,可是我还年轻,我才20岁出头。” “我知道我的情节非常的严重,对于朱芸的伤害很大,对于朱芸家庭的伤害很大。” “但是我可以补偿。” 黄雪梅急切开口:“真的。” “我说的都是实话,都是真心话。” “我希望法庭能够看在我认罪认罚的态度上,给我一次机会,进行从轻判决。” “在未来,如果有机会,我一定会好好照料朱芸和朱芸的家庭。” “为我的所作所为付出应有的责任。” “还有.…” 黄雪梅扭头看向朱芸的父母:“我知道叔叔阿姨原谅不了我。” “我也能体会到叔叔阿姨的心情。” “不过我还是希望叔叔阿姨能够给我一个机会,对我进行谅解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