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我看应该早点督促着方如风这个案子再次开庭审理。” “要不然一直拖着也不是个办法.…” 林凤如在听到那名女审判员的建议后,点了点头: “这个案子我会督促和留意的。” 同为合议庭的另一名男审判员,面对着女审判员和林凤如的交流,再次陷入沉默。 不是他不想进行反驳.…而是他的反驳没有任何的意义。 他只能在判决书和判决认定中表明自己的观点。 … 与此同时。 在南都媒体发布完具有很大争议的讨论时,舆论热点开始逐步上升。 因为讨论的内容涉及到了,审判长的庭审权限和最受关注的—— 这个案件到底该不该判有罪? 再有就是—— 只是开口说了句“我要弄死你,搜索弄死之后会不会判死刑”,能不能当做证据? 双方群体吵得愈演愈烈。 甚至有些逐渐跑偏的程度,跑偏的人群主要是以站在女性的角度,进行出发。 和林凤如的意见一致——“如果发生。” 而另一边的则相对理智,从实际开始讨论——“没有如果。” 当然在其中也有不少的法圈大佬发声,认为不应该当做庭审证据。 并且呼吁最高检方面能够给出一个指导性的回答。 申请最高检给予指导,带上了不少的标签,这个话题也冲上了热搜。 … 最高检内。 其实在每个部门都有相关的舆论关注。 像最高检有时候标明的年度重视案件,就是受到关注的舆论性案件。 然后对这些关注度比较高的舆论性案件给予一定的指导示范作用。 某办公室内。 工作人员递交了一份热点内容。 “李主任.…最近网上有一个热点案件,舆论的声音很大。” “这是我整理好的相关内容,请李主任你看一看。” “好。” 李主任接过了这个相关内容,看了一眼,紧接着开口:“这个案子我会和其他领导商量商量。” “给出相关的指导。” … 等到其他人走后,李主任再次看向了资料,默念一句:“这不胡闹吗?” “刑事案件不依照证据怎么判决?” “完全违背了刑事案件的判决诉讼程序!” 很快,内部进行了讨论,一致认为,该案件的审理有着一定的问题。 并且直接对于该案件出示了相关指导。 ——方如风案件本身,涉及到的内容,没有达到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动的行为。 无论从方如风的言语,还是行为当中。 都只能认定方如风,在主观意图上有着犯罪的意识。 并不存在着客观的预备条件。 在审判期间,审判人员也不得以未知的,预见的行为,对于该案件进行法理情景的规划。 一切不符合现有证据的情形,都不应该予以采纳。 … 最高检给予的指导,可以说,非常的明确和清晰。 就差指着鼻子说,这个案件你怎么搞的? 怎么判的? 白君律师事务所内,苏白看着最高检对于该案件进行了指导。 微微笑了笑,这说法不就讨过来了? 有了最高检的指导,这个案子不就基本上不存在其他的可能性了吗? 最高检下达的指导一般都是最客观和最具有实际意义的。 再次开庭审理,不按照这种指导来,那么就等同于说枉法裁判。 按照这种指导来,那么也就直接表明了方如风的无罪。 不管怎么说,说法现在是讨过来了。 “等着开庭审理了!” 苏白在心中默念。 另一边,李雪珍也在期待着,再次开庭审理。 审不好? 还那么继续判定? 送进去,全送进去! 美滋滋! 小李的脸上洋溢出满足的表情。 … PS:求求月票~ 手机版: 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 第(3/3)页